2009/03/05

新店法院匆匆行

今天去了台北新店一趟,
因為匯票是從第一銀行吉成分行開的(在新店),
所以不見了要去新店的地方法院。

一早7點出門,搭了統聯上台北,
沒想到台中←→台北,優惠時段單趟只要80元
真的是流血價呀!

到了新店,先去一銀找表哥,簽一些文件,
辛苦存的錢,連匯票一眼都沒看過,
就這樣失蹤了……

之後去地方法院,這是第一次去法院辦事,
我一直以為會很莊嚴,結果也還好,
我想下次去法院應該是辦理登記結婚吧。

繳了訴訟費 $1000元,
然後等公文寄到我家後,再登報作廢,
隔三個月後,再去法院辦一次,
這筆錢就可以拿回來了,
後天就要出發了,接下來就要麻煩老媽和表哥的幫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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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那時表哥問我要電匯或匯票,
我選擇電匯,也許就不會這麼麻煩了。

如果幫忙寄信的人,能細心點寄掛號,
也許我就收得到了。

不知是郵局弄丟、郵差寄錯地方、還是管理員放錯信箱,
一個人的小錯誤,造成的影響真的蠻大的。

我想,這就是所謂的蝴蝶效應吧!

4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恩....你結婚...
這會嚇到我..=.=

匿名 提到...

"吉成"分行…

是我的小潘潘開的嗎?

你去這麼遠這麼久

我會想你耶

都不讓我看一下

怎麼可以T_T

匿名 提到...

To 金*3:
還早啦!等你先!

To SC:
是你自己消失太久了!
跟叔叔過得太幸福吧!

匿名 提到...

我想下次去法院應該是辦理登記結婚吧。

吃屎吧